寶齡富錦(1760)優先認購正峰公司現增股300萬股,計3000萬元(補充)

日期2022-01-26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60 寶齡富錦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1/26    發言時間     16:25:41
發言人     丁爾昆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58218#508
主旨      本公司取得100%轉投資「正峰公司」辦理現金增資股權(補充說明)
符合條款    第  20款    事實發生日     111/01/25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正峰公司辦理普通股現金增資30,000仟股,以面額10元發行,金額新台幣3億元。
2.事實發生日:111/1/24~111/1/25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依公司法取得普通股27,000仟股,每股10元,金額新台幣2.7億元。
2.正峰公司員工認購不足,本公司以特定人身分優先認購3,000仟股,取得每股金額
10元。金額新台幣3仟萬元。
3.本公司取得正峰公司辦理普通股現金增資30,000仟股,以面額10元發行,金額合計
新台幣3億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本公司100%全資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不適用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因正峰公司尚未獲利,以股票面額發行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2.35元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本公司持有正峰公司有價證券(含本次)42,132仟股,取得金額113,351仟元,持股比
例100%。
無權利受限情形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53.36%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08.7%
2.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402,316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正峰化學為本公司新藥拿百磷製劑之原料藥生產廠,本次現金增資目的,優化製程,
降低生產成本,擴大供應亞洲及全球市場。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民國111年01月14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1.民國111年01月14日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及銀行借款
28.其他敘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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