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華(4120)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111/06/30)

日期2022-02-24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20 友華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1/02/24    發言時間    16:32:42
發言人    陳嬿娟    發言人職稱    企業公共事務處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27554881-275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2/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2/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30
3.股東會召開地點:PCBC會議中心(台北市復興北路99號6樓A會議室)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民國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等
 (2)承認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 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案
 (3)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4) 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5) 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選舉第十七屆董事。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 111/05/02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 111/06/30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 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 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停止過戶起訖日期自111年5月2日至6月30日止(最後辦理過戶日
     因適逢假日,故提前至111年4月29日)。
 (2) 受理股東提案及提名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期間:自111年4月22日
     至5月2日止。
 (3) 受理提案地點:台北市復興南路一段368號7樓(本公司營運服務
     中心),電話:(02)-2755-4881。
 (4) 若於受理提案及提名期間無股東提案或提名者,毋庸再行召開
     董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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