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基醫(4116)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111/06/08)

日期2022-03-07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16 明基醫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3/07    發言時間    17:12:37
發言人    吳淑晴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5533(5893)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日期及開會議程 相關事宜公告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一段327號2樓莉蓮會館-里仁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110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民國110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報告。
(5)民國110年度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擬承認民國110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案。
(2)擬承認民國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核准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及/或現金增資發行普通
   股及/或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及/或私募海外或國內轉換公司債案。
(2)擬修訂「公司章程」案。
(3)擬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4)擬解除現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08
12.是否已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是/否):是
13.尚未於股利分派情形公告盈餘分派或虧損撥補議案內容者,請敘明原因:不適用。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股東提案權時間為111/03/22起至111/04/01止,
  每日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星期例假日除外)。
(3)受理提案處所:明基三豐醫療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議事單位
   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46號7樓,電話02-87975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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