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543 普惠醫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3/08 發言時間 10:31:06
發言人 葉雅彤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04-8887998
主旨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每仟股配發股數誤植)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07
2.增資資金來源:資本公積轉增資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824,4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8,244,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更正前:每仟股配發15股
更正後:每仟股配發20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除權時股票
停止過戶之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
部分,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
按面額承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如嗣後因股權變動,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致配發股息比率發生變動者,
擬請股東常會於上述發放金額內,授權董事會調整並公告之。
(2)嗣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依規定辦理增資事宜,並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及增資
基準日,增資相關事宜如有變動,授權董事會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