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耀(4746)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111/06/23)

日期2022-03-10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746 台耀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3/10    發言時間    17:31:41
發言人    羅玉貞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241072
主旨    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1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0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3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福華大飯店四樓CR403(台北市仁愛路三段160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案。
(2)監察人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案。
(3)110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案。
(4)修訂「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台新藥未來一年內之現金增資相關事宜案。
(2)修正「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3)修正「背書保證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4)修正「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部分條文案。
(5)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6)修正「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7)修正「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部分條文暨更名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公司第十屆董事選任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解除第十屆新選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股東會股東得採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其行使方法將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
   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依公司法第192條之一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額1%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
   出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本公司擬訂民國111年4月15日至111年4月25日止
   為受理股東提名期間,請有意提名之股東於民國111年4月25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利董事會審查及回覆審查結果。請於信封封面加註「
   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提名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本公司財務部劉小姐收。
(3)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將於民國111年4月15日至111年4月25日止,受理持
   股1%以上股東書面提案,提案之股東務請於民國111年4月25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
   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封面加註「股東書面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
   函件寄送本公司財務部劉小姐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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