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57 宏碁智醫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3/11 發言時間 16:30:40
發言人 許銀雄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60366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111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88號1樓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本公司民國110年度第四季健全營運計畫執行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民國110年度財務報表及營業報告書承認案
(2)本公司民國110年度虧損撥補承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討論案
(2)修訂本公司章程討論案
(3)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討論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7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2規定,對於本次股東常會持有股票未滿1000股之股
東,其開會30日前之召集通知,概以公告方式為之;另依公司法第183條第
3項規定,本次股東常會之會後20日內分發之議事錄,概以公告方式為之。
(2)依公司法規定,本公司自民國111年4月1日起至4月11日下午5時止,受理股
東以書面方式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申請,受理處所為本公司(地址:新北市
汐止區新台五路1段86號7樓;電話:02-26960366),其他相關事宜將依法令
規定辦理並另行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