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生(4117)決議出租部份新建竹北AI廠房予智強興業

日期2022-03-17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17 普生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3/17     發言時間     00:14:45
發言人     林孟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9221
主旨     本公司決議出租部份新建竹北AI廠房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3/16
2.公司名稱:普生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無
5.發生緣由:
(1)因本公司新建AI園區廠房為有效利用使用面積,擬出租該部分廠房予智強興業股份
有限公司執行此物業管理工作。
(2)前述智強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股東為本公司董事宣明智先生,而該公司有意願
承做此方面之物業管理工作且所營事業內容亦符合需要。
(3)租金給付金額:分首筆租金及新廠建廠期間分期給付租金。
(4)租賃期間:自本建物取得執用執照日起至中華民國130年4月29日止。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根據新竹縣國際AI智慧園區產業專用區(一)土地設定地上權手冊第四十六條規定,
將函請新竹縣政府核可同意此出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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