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747 亨泰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3/17 發言時間 16:38:51
發言人 葉珠吟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中心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880177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1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劍潭海外青年活動中心教學大樓2樓325教室(台北市士林區中山北
路四段16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
(2)民國110年度審計委員會查核報告。
(3)民國110年度員工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民國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民國110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公司章程」條文修訂。
(2)「取得或處分資產管理辦法」條文修訂。
(3)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辦理公告受理股東之提案,受理期間為
自111年4月11日至111年4月21日止,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送達或寄達本公司,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