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176 基亞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3/17 發言時間 19:00:11
發言人 江雅鈴 發言人職稱 營運管理部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3-5200#89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會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1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06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南港區三重路19-10號2樓國際會議中心(A棟2樓)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110年度查核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0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06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持股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會之提案相關作業如下:
(一)股東提案及提名日期:111/04/01~111/04/11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於股東常會停止過戶日止,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
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三)受理方式:辦理提案之股東,務請於111年04月01日至111年04月11日17時前
將書面資料以掛號寄(送)達本公司,郵寄者以寄至受理處所為憑,並請於信
封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本公司將彙總所有提案並檢核股東提案
相關資料後,送交董事會審核辦理並於法定期限內函覆。
(四)提案及提名處所:台北市南港區園區街3號F棟14樓(行政財會部)
(五)股東會電子投票日期自111年05月07日至111年06月0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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