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21 華宇藥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3/23 發言時間 18:34:12
發言人 王愈善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58-2577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2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21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171巷17號3樓
(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0年度營業狀況報告案
(2)審計委員審查110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110年員工及董事酬勞發放情形報告案
(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5)新竹分公司分割執行情形報告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110年度盈虧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分條文案
(2)解除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23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21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受理持股1%股東提案之受理期間暨處所如下:
(1)受理期間:111年04月15日至111年04月25日17時止。
(2)受理提案處所:華宇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臺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171巷17號3樓);
股務單位聯絡電話:02-2658-2577分機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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