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萬林(6645)訂6/14召開股東常會

日期2022-03-24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45 金萬林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3/24    發言時間    16:27:20
發言人    楊文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6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4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4樓(U-TOWN A棟展覽館1)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一一○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本公司「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案。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一○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本公司辦理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2.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3.修訂本公司「取得與處分資產辦法」部分條文案
4.本公司股票申請上市(櫃)案。
5.本公司股票初次上市(櫃)前對外辦理公開承銷之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擬提請原股東全數放棄認購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1/04/1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1/06/1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
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惟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
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提案不予列入。本公司擬訂於111年4月6日起至111年
4月15日止受理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11年4月15日下午
5時前寄(送)達本公司財務處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審查及回
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正面加註『股東常會提案』
字樣),以利掛號郵件寄送。受理提案及提名處所:金萬林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處(地址:新北市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97號30樓,電話:(02)2697-6888。
本公司如因疫情影響,而須變更股東會開會地點,授權董事長做相關決議,另屆
時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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