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41 龍燈-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3/28 發言時間 16:41:50
發言人 袁新澤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852)28960662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註銷已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證暨終止 本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3/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28
2.發行期間:
(1)核准日:102/12/16
(2)第一期:發行日102/12/24,認股期間104/12/24至112/12/23。
(3)第二期:發行日103/12/11,認股期間105/12/11至113/12/10。
3.認股權人資格條件:不適用
4.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發行單位總數:不適用
5.每單位認股權憑證得認購之股數:不適用
6.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新股總數或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
規定須買回之股數:不適用
7.認股價格:不適用
8.認股權利期間:不適用
9.認購股份之種類:不適用
10.員工離職或發生繼承時之處理方式:不適用
11.其他認股條件:不適用
12.履約方式:不適用
13.認股價格之調整:不適用
14.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不適用
15.認股後之權利義務:不適用
16.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7.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
1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已發行之第一期及第二期員工認股權憑證共計尚餘
3,750單位流通在外,每單位員工認股權憑證得認購本公司1,000股之普通股
,第一期及第二期認股權憑證依原發行辦法有效執行日期將於民國112年12
月23日及113年12月10日截止。
(2)員工認股權憑證之持有人已全數簽署「放棄認股權利同意書」(Letter of
Consent and Waiver)同意無條件提前放棄員工認股權憑證之相關權利
(包括認股權利),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註銷已發行且流通在外之員工認股權憑證
共計3,750單位,及終止本公司2013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