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捷幹細胞(4724)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111/06/17)

日期2022-03-30
本資料由  (公開發行公司) C4724 宣捷幹細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3/30    發言時間    16:31:10
發言人    潘啟明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89787777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
事實發生日    111/03/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3/30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1年股東常會事宜
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3/30
股東會召開日期:111/06/17(星期五)上午10時整
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內湖路一段68號6樓
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
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11年4月19日至111年6月17日。
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第一案:110年度營業報告。
    第二案:110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
二、承認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暨財務報告案。
    第二案:本公司110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
    第一案:本公司「公司章程」部份條文修訂案。
    第二案: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部份條文修訂案。
    第三案: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部份條文修訂案。
四、臨時動議
五、散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依據公司法第165條規定:111年4月19日至111年6月17日停止股票過戶,
    欲辦理股票過戶者,請於股票最後過戶日111年4月18日下午5時前親洽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 
    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892999)辦理股票過戶手續,掛號郵
    寄者以111年4月18日郵戳為憑(郵寄專用信箱:臺北北門郵局第11973號
    信箱)。
二、依公司法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數1%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
    向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為限,且提案內容不
    得超過300字。
    本公司擬訂於111年4月11日起至111年4月20日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
    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請於111年4月20日下午5時前寄(送)達本
    公司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於受
    理期間外之提案將不列入議案。﹝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
    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受理提案處
    所:宣捷幹細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財務會計處(地址:台北市內湖區內
    湖路一段68號1樓)。以上所提及其他未盡事宜,均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
    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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