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宇(4131)有價證券4/7起取消分盤方式交易

日期2022-04-01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31 晶宇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4/01    發言時間    18:30:34
發言人    李義祥    發言人職稱    財務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5585#113
主旨    公告調整本公司上櫃有價證券之交易方式,繼續變更交易 方法但取消分盤方式交易。
符合條款    第    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01
說明    
1.櫃買中心公告處置之日期:111/04/01
2.櫃買中心公告處置引用之業務規則條款及發生緣由:
引用條款:第12條第1項第1款、同條第4項第1款及同條第7項規定
發生緣由:本公司前因公告並申報110年第3季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所列示股本二
分之ㄧ及十分之三,而採預收款券及分盤方式交易。本次公告並申報110年度財務報
告顯示其淨值已不低於所列示股本二分之ㄧ及十分之三,惟淨值仍未較前期增加。
3.處理結果(請輸入〝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或〝終止上櫃〞):變更交易方法
4.股票開始(併案)變更交易方法/停止買賣/終止上櫃之日期:111/04/07
5.因應措施: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買賣該公司有價證券時,應繼續先收足款券
始得辦理買賣申報,但自111年4月7日起,取消對其有價證券採每30分鐘撮合1次之分
盤方式交易。
7.(風險警示)倘上櫃有價證券經予以停止買賣連續滿六個月仍未恢復其
有價證券之買賣者,有價證券將有終止上櫃之虞,提醒投資人審慎注意
投資風險: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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