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萬林(6645)董事會決議110年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930萬股

日期2022-04-20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45 金萬林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4/20    發言時間    18:41:49
發言人    楊文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9768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0年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4/20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1/04/20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暨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
盈餘轉增資:新台幣69,750,000元
資本公積轉增資:新台幣23,250,000元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9,300,000股
盈餘轉增資:6,975,000股,資本公積轉增資:2,325,000股
合計發行新股9,300,000股。
4.每股面額:10元
5.發行總金額:93,000,000元
6.發行價格:不適用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每仟股配發300股
盈餘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225股,資本公積轉增資每仟股無償配發75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配股停止
過戶日起5日內,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整股之登記,逾期拼湊或拼湊不足
一股之畸零股,依法改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
面額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俟經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訂定增資
基準日辦理相關事宜。
(2)本案如因法令規定、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為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須予變更、
或嗣後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變動,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辦理相關變更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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