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1 美吾華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5/11 發言時間 16:22:44
發言人 呂淑珺 發言人職稱 會計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13-6621-2163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提前買回並註銷本公司一○七年度發行 之第一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5/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5/11
2.公司名稱:美吾華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視市場價格,自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
一○七年度發行之第一期有擔保普通公司債,並依法辦理註銷及下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