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信(3705)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日期2022-06-01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705 永信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06/01    發言時間     22:16:20
發言人     簡志維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45018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0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1/06/0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李芳信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理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或經理人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總經理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除李芳信董事長迴避外,其餘出席董事同意解除李芳信總經理之競業禁止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李芳信總經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1)永信藥品工業(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上海永日藥品貿易有限公司       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永信藥品工業(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江蘇省昆山市陸家鎮金陽西路191號
 (2)上海永日藥品貿易有限公司:
    上海市自由貿易試驗區C區基隆路1號湯臣國貿大廈15樓1528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1)永信藥品工業(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西藥、成藥和原料藥及化學中間體等產品。
 (2)上海永日藥品貿易有限公司:
    國際貿易、保稅區企業間貿易及區內貿易代理:區內倉儲及商業性簡單加工。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重大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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