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665 康聯生醫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1/06/17 發言時間 13:13:44
發言人 黃美玉 發言人職稱 資深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55696031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1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2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17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6/1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鴻揚創業投資(股)公司 法人代表人:林群倫
董事:萬瑞霞
董事:洪瑞泰
獨立董事:謝明哲
獨立董事:蔡淦仁
獨立董事:李書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