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果生醫(6748)變更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權日期暨換發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等事宜

日期2022-06-24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48 亞果生醫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6/24    發言時間      18:47:29
發言人      陳旭耀    發言人職稱      人資長    發言人電話      07-6955569
主旨      變更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認股權日期暨換發普通股之增資 基準日,以及變更行使認股權利日期暨另行公告換發普通股之 增資基準日應提前公告之日數
符合條款     第  9款     事實發生日      111/06/2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06/24
2.原公告申報日期:108/08/05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107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八、行使認股權
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法定停止過戶期間或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應於依本辦法
第六條第二項所定行使期屆至後之每年9月20日(若遇假日者,應順延至次一營業日)或
本公司另行變更或新增公告之日期(以下簡稱「行使權利日」)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
本公司規定之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股務單位或股務代理人提出認股申請。本公司擬變更
前述行使權利日者,應以提前7日(含)以上之公告為之。
九、換發普通股:(一)除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本公司每一會計年度以下列日期(若遇
假日則順延至下一營業日)為申請換發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向主管機關辦理資本額變
更登記。
1.當年度本公司無償配股基準日或配息基準日(以日期較晚者為主);惟當年度若股東會
決議不辦理無償配股或配息時,則改為9月30日。
2.經本公司另行公告之日期。
上述日期得由本公司以提前10日(含)以上之公告而變更之。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變動緣由:因認股權憑證之存續期間三年,自發行日期108年6月
30日起算,至111年6月29日即屆滿,該日之後即不得行使認股權,是以本辦法第八條第
一項9月20日行使認股權利之規定以及第九條第一項換發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9月30日即
無法實行;另外,行使權利日變更以及另行公告換發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應提前公告之
日數亦配合存續期間屆滿予以變動。
變動主要內容為:八、行使認股權之程序:┌(一)認股權人除法定停止過戶期間或本
辦法另有規定者外,應於依本辦法第六條第二項所定行使期屆至後之當日即6月29日(若
遇假日者,應順延至次一營業日)或本公司另行變更或新增公告之日期(以下簡稱「行
使權利日」)行使認股權利,並填具本公司規定之認股請求書向本公司股務單位或股務
代理人提出認股申請。本公司擬變更前述行使權利日者,應以提前4日(含)以上之公告
為之。
九、換發普通股:(一)除本辦法另有規定者外,本公司每一會計年度以下列日期(若遇
假日則順延至下一營業日)為申請換發普通股之增資基準日,向主管機關辦理資本額變
更登記。
1.當年度本公司無償配股基準日或配息基準日(以日期較晚者為主);惟當年度若股東會
決議不辦理無償配股或配息時,則改為6月29日。
2.經本公司另行公告之日期。
上述日期得由本公司以提前4日(含)以上之公告而變更之。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影響
6.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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