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醫(4104)子公司佳醫資產管理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日期2022-09-06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04 佳醫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1/09/06     發言時間     17:00:27
發言人     張明正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2251888#1506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佳醫資產管理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代行股東會職權)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09/0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1/09/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張憲政
董事:傅若軒
董事:王明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董事會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同意照案通過
(依據公司法第128條之1規定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行使)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傅若軒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煜嘉企業管理諮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康寧路1089號1幢301-2室。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企業管理諮詢,商務信息諮詢,從事醫療科技專業領域內的技術諮詢、
技術服務(人體幹細胞、基因診斷與治療技術的開發和應用除外),
化妝品的批發、進出口、美容店、理髮店(限分支機構經營)。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128-1條規定,佳醫資產管理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
僅法人股東一人,其股東會職權由董事會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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