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宇(4131)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日期2022-11-09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31 晶宇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1/11/09    發言時間    17:10:28
發言人    紀文勝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5585#101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案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11/0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1/11/0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呂維哲/財務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經營或受雇於其他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
或類似之公司-廣泰金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資深副理。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財務經理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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