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69 大樹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12/15 發言時間 15:57:17
發言人 盧山峰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333123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追認修訂111年第1次員工認股權憑證 發行及認股辦法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1/12/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2/15
2.原公告申報日期:111/11/10
3.簡述原公告申報內容: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修訂111年第1次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
4.變動緣由及主要內容:
(1)於送件審核過程中,因主管機關審核之要求,本公司已修訂111年度第1次員工認
股權憑證行及認股辦法第三條第二項、第四條、第七條第二項及第五項條文,並
經111年12月15日董事會追認。
(2) 修訂前條文: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特殊功績、年資、考核等因素,經董事長同意後提交薪資報酬委員會或審
計委員會審核,最終由董事會核定。各委員會審核名單範圍如下:
1.一般員工(未兼任董事及經理人者)之發行名單,由審計委員會審核。
2.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及經理人之發行名單,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核。
四、發行總數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分為A及B類兩種,A類發行2,500單位、B類發行2,000單位,發
行總數為4,500單位,每單位得認購本公司普通股股數為1,000股,本公司因認股
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數為4,500,000股。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
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紅利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
份發生變動時(即包括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
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
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X[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X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五)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
後認股價格(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X(減資前已發行普
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並應減除本公
司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修訂後條文:
三、認股權人資格條件
(二)實際得為認股權人之員工及其所得認股之數量,將參酌工作績效、整體貢獻
、特殊功績、年資、考核等因素擬定分配標準,經董事長同意後提交薪資報
酬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審核,最終由董事會核定。各委員會審核名單範圍如
下:
1.一般員工(未兼位董事及經理人者)之發行名單,由審計委員會審核。
2.具員工身份之董事及經理人之發行名單,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審核。
四、發行總數
本員工認股權憑證分為A及B類兩種(A類:全體員工,B類:主管級及特殊功績者),
A類發行2,500單位、B類發行2,000單位,發行總數為4,500單位,每單位得認股
購本公司普通股股數為1,000股,本公司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之普通股新股總
數為4,500,000股。
七、認股價格之調整
(二)本認股權憑證發行後,除發行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
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或因員工酬勞發行新股者外,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股
份發生變動時(即包括以募集發行或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盈餘轉增資、
資本公積轉增資、公司合併或受讓他公司股份發行新股、股票分割及辦理現
金增資參與發行海外存託憑證等),認股價格依下列公式調整之(計算至新台
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已發行普通股股份增
加,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但有實際繳款作業者於股款繳足日調整之。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X[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X新股發行股數)/每股時價]/
(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X(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
發行普通股股數)
(五)如遇非因庫藏股註銷之減資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應依下列公式,計算其調整
後認股價格(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於減資基準日調整之,
如係因股票面額變更致普通股股份減少,於新股換發基準日調整之。
減資彌補虧損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X(減資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股數)
現金減資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調整前認股價格-每股退還現金金額)X(減資前已發行普
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
股票面額變更時:
調整後認股價格=
調整前認股價格X(股票面額變更前已發行普通股股數/股票面額變更後已
發行普通股股數)
註:已發行股數係指普通股已發行股份(含已私募股份)總數,並應減除本公司
買回惟尚未註銷或轉讓之庫藏股股數。
5.變動後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無。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