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瑞(6472)董事會通過解除董事兼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日期2023-01-31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72 保瑞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2/01/31    發言時間     19:05:21
發言人     陳世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0155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解除董事兼經理人競業禁止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  21款    事實發生日     112/01/3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112/01/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1)董事長兼總經理-盛保熙
(2)董事兼副總經理-陳世民
(3)副總經理-王錦菊
(4)副總經理-張振棠
(5)協理-李之傑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盛保熙:保瑞聯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保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陳世民:保瑞聯邦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3)王錦菊:保瑞聯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保瑞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張振棠: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景德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5)李之傑:保瑞聯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本公司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除盛保熙董事長及陳世民董事已利益迴
避外,其餘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
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經濟部1020107經商字第10102446320號函釋意旨辦理。
(2)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業經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將提最近一次股東會討論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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