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72 因華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2/21 發言時間 18:14:49
發言人 郝為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977607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民國一一二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2/2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2/21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2/06/09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內湖區堤頂大道二段207號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1年度營業報告。
2.111年度審計委員會同意報告書。
3.本公司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承認111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承認111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發行本公司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2/04/1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2/06/0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