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747 強生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2/03/01 發言時間 17:36:30
發言人 林俊巍 發言人職稱 營業部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89-4756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3/0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2/03/0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發行總股數10,000,0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實際發行價格俟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依相關法令規定訂定之。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發行新股總數之10%,計1,000,000股。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之10%辦理公開申購
計1,000,000股。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其餘發行新股總數
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計8,000,000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原股東認購不足1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
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其併湊後不足1股之畸零股
或逾期未申報併湊,以及原股東、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分,擬請董事會授權
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興建廠房及購置機器設備。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呈奉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再行召開董事會訂定認股基準日、
增資基準日、股款繳納期間及辦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
(2)本次現金增資計畫之重要內容,包括所需資金總額、發行價格、發行股數、資
金來源、發行條件、計畫項目、預定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暨其他相關事宜,
如遇有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主客觀環境需要而須修正或調整時,亦
一併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