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788 杏昌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4/12 發言時間 16:08:52
發言人 李映芬 發言人職稱 管理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6626-1166#510
主旨 111年第4季關係人交易申報數與會計師查核數差異說明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4/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4/12
2.公司名稱:杏昌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銷貨及應收款自結數與查核數差異386,324仟元及114,505仟元,
主係會計師重分類部分客戶至實質關係人所致。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系統申報差異原因。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