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827 巨生醫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2/04/17 發言時間 15:51:39
發言人 王先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91-036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繼續辦理111年股東常會通過 之私募普通股案
符合條款 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4/1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2/04/17
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111/05/30
3.變動原因:
(1).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私募普通股應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期限
屆滿前辦理完成。本公司於111年5月30日股東常會通過授權董事會於發行股數
5,700,000股額度內,以私募方式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2).本次私募普通股案於111年股東常會決議後迄今尚未實施,因發行期限將屆,
考量公司營運現況,擬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私募事宜。
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8.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9.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0.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