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光(1752)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日期2023-05-31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52 南光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2/05/31    發言時間    15:01:34
發言人    蔡文泳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6-5984121分機2286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2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5/3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5/3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蘇二郎 獨立董事
(2)張博仁 獨立董事
(3)林志隆 董事
(4)王玉杯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贊成權數62003572權(含電子投票59623184權)
反對權數19442權(含電子投票19442權)
棄權及未投票權數4709608權(含電子投票4709608權)
無效權數0權(含電子投票0權)
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投票權數)66732622權
贊成權數占總出席表決權數92.91%,已超過法定數額,本案照原議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此情事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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