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72 保瑞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6/06 發言時間 11:59:04
發言人 陳世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0155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之競業限制案
符合條款 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6/06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12/06/0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盛保熙
董事:大亞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保雷國際有限公司及其代表人陳冠百
董事:陳世民
獨立董事:李亦秦
獨立董事:林瑞益
獨立董事:賴銘榮
獨立董事:林欣頤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類同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12年06月06日股東常會表決後照案通過解除以上董事
競業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