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91 晶碩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2/07/04 發言時間 20:11:09
發言人 王景祥 發言人職稱 財會處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3298808
主旨
澄清112年07月04日新聞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7/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7/04
2.公司名稱:晶碩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財訊快報
6.報導內容:節錄如下:「...法人預估,上半年獲利拚一個股本,下半年逐步進入旺季,
第三季營收挑戰季增15%,毛利率隨營運規模提升往上,全年營收成長上看10-15%。...
」「...下一個產能擴增會在越南,下半年增資就是為了蓋越南廠,...」「...法人預估
,第二季毛利率小增一個百分點約53%,EPS有機會挑戰5元,上半年獲利拚一個股本。..
.」「...法人預估,第三季營收可望季增15%,第四季進一步成長5-10%,毛利率也會逐
季往上,全年營收成長10-15%,毛利率約54%。...」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1)上述報導中,關於營收、毛利率與EPS之預估係媒體與法人推測之訊息,
謹此澄清。(2)本公司目前辦理現金增資係為購買桃園龜山廠之土地與廠房,謹此澄清。
(3)有關本公司財務、業務及增資相關資訊,皆以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主,特此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