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弘(6796)董事會決議現增發行普通股,上限125萬股

日期2023-07-05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796 晉弘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7/05    發言時間     13:37:12
發言人     鄭竹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9886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7/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 112/07/05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普通股不超過上限1,25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
8.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之實際發行價格,將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
 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律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依市場情形變
 動予以調整,屆時若因市場價格變動導致募集資金不足時,其差額將減少充實營運資
 金金額,惟若募集資金增加時,則擬作為充實營運資金之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本次發行股數之10%予本公司員工承購。
10.公開銷售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出本次發行股數之10%,採公開申購
  方式公開銷售。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總數之80%,由原股東按認股基
  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率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
  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一整股認購。原股東及員工放棄或併
  湊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分之權利義務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案俟呈請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
  資基準日及其他未盡事宜,擬請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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