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1799 易威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2/08/09 發言時間 15:51:57
發言人 吳雪君 發言人職稱 財務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666-9596
主旨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 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公告
符合條款 第 23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8/0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8/09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Magnifica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66,138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1,353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9,543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否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0,896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2,63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897,754
5.計息方式:
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2)日期:
依合約約定條件為之。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0,89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7.65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1)資金貸與對象為本公司97.59%持有之國外子公司。
(2)匯率係以112年8月9日收盤之美金匯率31.81計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