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18 大學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08/11 發言時間 14:34:09
發言人 劉俊杰 發言人職稱 資深處長 發言人電話 2655-8000
主旨 公告補正本公司一一一年度年報部份資料
符合條款 第 50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8/11
說明
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12/08/09
2.函請補正期限:112/08/11
3.補正內容:補正如下頁次
P.65 九、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股東,其相互間為關係人或為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關係之資訊
4.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並重新上傳111年度年報補正檔案(股東會後修訂本)。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