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霈(6919)CBL-514注射劑用於治療Dercums二期臨床主/次要療效指標皆達顯著有效意義

日期2023-09-06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19 康霈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2/09/06    發言時間     20:26:46
發言人     凌玉芳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2-2697-1355
主旨    
 本公司新藥CBL-514注射劑用於治療罕見疾病竇根氏症之
二期臨床試驗(CBL-0201DD)最終統計結果,在試驗主要與次要
療效指標皆達到臨床及統計上顯著有效意義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2/09/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09/06
2.公司名稱:康霈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新藥 CBL-514 注射劑經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US FDA) 核准用於治療罕見
疾病竇根氏症 (Dercum's Disease) 之二期臨床試驗 (CBL-0201DD) 已於2023年
9月6日取得最終臨床統計數據,其統計結果顯示,本試驗主要療效指標與次要療
效指標在ITT與PP population皆達到臨床及統計上顯著有效意義。
一、臨床試驗設計與評估指標:
(1)試驗計畫名稱:An Open-Label, Randomized Phase 2a Study to Evaluate the
Efficacy and Safety of CBL-514 in Participant with Dercum's Disease
Lipomas 試驗內容詳情請見: ClinicalTrials.gov:https://clinicaltrials.gov/
ct2/show/NCT05387733?term=cbl-514&draw=2&rank=1 (NCT05387733)
(2)試驗目的:評估CBL-514注射劑用於治療罕見疾病竇根氏症 (Dercum's Disease)
的療效、安全性與耐受度。
(3)試驗說明:
本試驗是一項經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US FDA) 核准執行用於治療罕見疾病竇根氏症
(Dercum's Disease)的二期臨床試驗,招募對象為至少有4顆痛性脂肪瘤的的竇根氏
症患者,共納入12位受試者,分為CBL-514高劑量(15 mg/ injection)與低劑量
(10 mg/ injection)2個組別,每個劑量組各6位受試者,以評估CBL-514注射劑用於
治療罕見疾病竇根氏症的療效、安全性與耐受度,並評估合適的治療劑量。
每位受試者接受CBL-514注射治療的痛性脂肪瘤數量為4到8顆,根據每顆痛性脂肪
瘤治療前的大小分級決定施打劑量,並依據治療後脂肪瘤縮小程度變化最多給予2次
的CBL-514注射治療,每次注射間隔為4週,並於完成最後一次治療後的4週和8週
追蹤療效及安全性,針對每顆痛性脂肪瘤個別評估其療效與安全性。
(4)試驗階段:二期臨床試驗
(5)藥品名稱:CBL-514
(6)適應症:治療罕見疾病竇根氏症(Dercum's Disease)
(7)實際納入人數:共納入12人
(8)試驗地點國家:美國1個試驗中心
二、意圖治療群體(Intent-to-treat,ITT population)臨床統計結果及說明:
1.主要療效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及統計意義
痛性脂肪瘤治療前在高劑量組和低劑量組的平均大小分別為 4332.6 立方毫米和
5719.5 立方毫米,與治療前相比,痛性脂肪瘤接受CBL-514最多2次治療後的4週
和8週,其脂肪瘤大小在高劑量組分別平均減少 2804.6 立方毫米(p=0.0104)和
2253.2 立方毫米(p=0.0035),低劑量組分別平均減少 2377.9 立方毫米(p=0.0271)
和 2707.3 立方毫米(p=0.0568); 高劑量組在二個時間點的療效統計上皆達到顯著
差異,低劑量組在治療後4週的療效統計上達到顯著差異,治療後8週顯示有明顯
降低趨勢。
根據以上統計結果顯示,給予CBL-514治療後,可顯著縮小竇根氏症患者痛性脂肪
瘤,其主要療效指標已達到臨床及統計上顯著意義。
2.次要療效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及統計意義
(1)與治療前相比,接受CBL-514至多2次治療後的4週和8週,在高劑量組分別有
89.2%和89.2%的痛性脂肪瘤顯示有縮小,低劑量組分別有80.0%和85.0%的痛性
脂肪瘤顯示有縮小。結果顯示,給予CBL-514治療後可顯著縮小竇根氏症患者的
痛性脂肪瘤。
(2)與治療前相比,接受CBL-514至多2次治療後的4週和8週,在高劑量組分別有
59.5%和54.1%的痛性脂肪瘤顯示縮小超過50%以上或完全清除,在低劑量組分別有
別有47.5%和40.0%的痛性脂肪瘤顯示縮小超過50%以上或完全清除。
(3)與治療前相比,在接受CBL-514至多2次治療後的4週和8週,在高劑量組分別
有27.0%和35.1%的痛性脂肪瘤達到完全清除,低劑量組分別有22.5%和17.5%
的痛性脂肪瘤達到完全清除。
(4)與治療前相比,在高劑量組有51.4%痛性脂肪瘤在接受一次CBL-514治療4週
後,可達到完全清除或縮小超過50%以上,在低劑量組則有45.0%痛性脂肪瘤在
接受一次CBL-514治療4週後,可達到完全清除或縮小超過50%以上。
(5)與治療前相比,接受CBL-514至多2次治療後的4週和8週,高劑量組痛性脂肪
瘤疼痛指數平均值分別降低3.5分 (p<0.0001)和4.7分 (p<0.0001),低劑量組
痛性脂肪瘤疼痛指數平均值分別降低4.5分 (p<0.0001)和5.0分 (p<0.0001),二
個劑量組在二個時間點針對痛性脂肪瘤疼痛改善皆達到顯著統計差異。
3.安全性評估指標之統計結果
竇根氏症病患給予CBL-514至多2次治療後的整體安全性與耐受度良好,不良反
應為常見的注射部位反應(Injection site reaction, ISR),程度為輕度和
中度,例如:注射部位紅、腫、溫、痛、瘀青…等。其他安全性評估項目,
包含血液生化實驗室檢查、生命徵象、心電圖和理學檢查結果在治療後皆無臨床
顯著變化。試驗結果顯示,CBL-514對於竇根氏症病患的整體安全性與耐受度良好。
總結:
    根據臨床統計結果,本試驗在ITT population與PP population的臨床統計
分析結果在試驗主要療效指標與次要療效指標皆達到臨床及統計上顯著意義。
試驗結果顯示給予CBL-514治療後,可顯著縮小或完全清除竇根氏症患者的痛性脂
肪瘤,並顯著改善其嚴重疼痛,且一次的治療即可達到臨床及統計上的顯著療效,
是目前唯一可同時顯著縮小或完全清除竇根氏症痛性脂肪瘤並可同時顯著改善其
嚴重疼痛的藥物,且藥物安全性與耐受度良好,針對竇根氏症治療具有極佳的療效
與安全性優勢。
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於2023年9月12日下午15:00召開線上法說會,說明本試驗案
臨床統計結果。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研發新藥名稱或代號:CBL-514
(2)適應症或用途:
A.減少皮下脂肪 (非手術局部減脂)
B.改善中/重度橘皮組織
C.治療罕見疾病竇根氏症
(3)預計進行之所有研發階段:
A.第一期臨床試驗 (Phase 1):已完成。
B.第二期臨床試驗 (Phase 2):進行中。
C.第三期臨床試驗 (Phase 3):尚未進行。
D.新藥查驗登記審核 (NDA):尚未進行。
(4)目前進行中之研發階段:
A.提出申請/通過核准/不通過核准/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發
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不適用。
B.未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未達統計
上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公司所面臨之風險及因應措
施:不適用。
C.已通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各期人體臨床試驗(含期中分析)結果達統計上
顯著意義或發生其他影響新藥研發之重大事件者,未來經營方向:本公司新藥
CBL-514注射劑用於治療罕見疾病竇根氏症二期臨床試驗(CBL-0201DD)臨床統計
結果,在試驗主要療效指標與次要療效指標皆達到臨床與統計上顯著意義。
D.已投入之累積研發費用:因涉及未來國際授權談判資訊,為保障公司及投資人
權益,故不宜公開揭露。
(5)將再進行之下一研發階段:
A.預計完成時間:預計2023年Q4取得本試驗最終臨床統計報告(CSR),未來將
進行下一階段2b期臨床試驗申請與執行,惟實際時程將依執行進度調整。
B.預計應負擔之義務:無。
(6)市場現況:
竇根氏症(Dercum's Disease, DD ) 是一種慢性且復發性強的嚴重罕見疾病,
病患軀幹及四肢會有多顆皮下脂肪異常堆積的痛性脂肪瘤或脂肪腫塊,並伴隨
該部位自發性的劇烈疼痛(又稱痛性脂肪瘤),其疼痛是灼痛和灼熱的,經常是
超過3個月的嚴重慢性疼痛,並且會導致患者無法正常生活,其症狀不會自發性
緩解或消失,且其痛性脂肪瘤可能在短時間變大。竇根氏症目前在美國約有
12.45萬名病患,在歐洲則約有24萬名病患,女性發病率約為男性的5到30倍。
根據Global Dercum's Disease Market,2023 Market Research Future最新
調查報告,2030年全球市場高達199.6億美元。目前全球尚無治療竇根氏症的藥
物或產品核准上市,也缺乏有效的治療方法。
(7)單一臨床試驗結果(包含主、次要評估指標之統計學p值及統計學上是否達
顯著意義),並不足以充分反映未來藥品開發上市之成敗,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
慎投資。
(8)藥物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
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線上報名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