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豐-KY(4137)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

日期2023-11-2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37 麗豐-KY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2/11/23    發言時間    16:18:49
發言人    胡安榕    發言人職稱    財會暨投資人關係總監    發言人電話    88622723866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重要決議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2/11/2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2/11/23
2.公司名稱:麗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次董事會重要決議摘要如下:
(1)通過子公司克麗緹娜(中國)貿易有限公司擬取得不動產案。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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