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幹細胞*(7607)04/17召開113年度股東常會

日期2024-01-23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607 通用幹細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1/23    發言時間    16:04:54
發言人    林智堯 (暫代)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2766193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召開113年第一次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1/2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1/23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4/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育成中心B1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審查1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運作管理辦法」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2)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3)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5)修訂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6)修訂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舉辦法」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2/18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4/17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受理113年第一次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處所及期間等事宜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並以300字為限。
(2)受理期間︰自113年2月5日起至113年2月19日16時止。受理股東以書面方式
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郵寄者以受理期間內寄達為憑,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
『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並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上述期
間若有股東提案,屆時將另提董事會討論,本公司於股東常會召集通知日前,
將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合於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之議案列於開會通知書。
(3)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提案:
(3.1)該議案非股東常會所得決議者。
(3.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3.4)該議案超過300字或提案有超過一項之情事。
(4)受理提名處所:通用幹細胞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部
地址: 臺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創新育成中心大樓R210室,電話:(04)2276-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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