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3 五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13 發言時間 16:04:42
發言人 吳純慧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5641952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
符合條款 第 51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13
2.公司名稱:五鼎生物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字第1050001900號令
規定辦理。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112年度員工酬勞新台幣10,707,769元及董事酬勞
新台幣1,529,681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2)以上決議數與112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