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733 五鼎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3/13 發言時間 16:24:08
發言人 吳純慧 發言人職稱 管理部副總 發言人電話 03-5641952
主旨 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辦理公告
符合條款 第 23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13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Omnis Health, LL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股98.88%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38,930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56,844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56,844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短期資金融通之需要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11,647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996,633
5.計息方式:
依合約規定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規定
(2)日期:
依合約規定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56,844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16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母公司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