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天(6917)董事會決議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收回註銷減資0.22%,基準日擬訂8/12

日期2025-08-11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917 竟天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08/11    發言時間     16:48:04
發言人     倪淑敏    發言人職稱     行政管理處長    發言人電話     03-6581866
主旨      訂定本公司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收回減資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9款    事實發生日     114/08/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8/11
2.減資緣由:因獲配員工未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辨法所訂既得條件,故
 辦理收回,並依法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後將該等股份辦理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1,000,000元。
4.消除股份:100,000股。
5.減資比率:0.22%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452,72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擬訂定114年08月12日。
9.其他應敘明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或減資基準日嗣後如因實際作業需要而須
 變更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