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生(4117)擬現增1000萬股、每股12元,認股基準日9/14

日期2025-08-22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4117 普生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8/22    發言時間    14:51:02
發言人    林孟德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779221
主旨    公告本公司114年現金增資基準日 暨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8/22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8/22
2.發行股數:10000000股。
3.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4.發行總金額:100000000元
5.發行價格:新台幣12元
6.員工認股股數:計1000000股供員工認購。
7.原股東認購比例(另請說明每仟股暫定得認購股數):增資發行股數之90%,計9000000
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依本公司普通股發行股份總數
60824370股計算,每仟股認購147.96700730股
8.公開銷售方式及股數:不適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
於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併湊。原股東及員工放棄認購之股份或併湊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
10.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股份之權利義務相同。
11.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以支應擴展佈局 CellBio 血液
循環腫瘤細胞檢測系統。
12.現金增資認股基準日:114/09/14
13.最後過戶日:114/09/09
14.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9/10
15.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9/14
16.股款繳納期間:114/09/19-114/09/25
17.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訂約日期:114/08/22。
18.委託代收款項機構:新光銀行新竹分行暨全國各分行。
19.委託存儲款項機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竹北分行。
20.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08月21日金管證發字
第1140353913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之資金運用計畫項目、資金運用進度及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
關事項,如因主客觀環境變動或因應主管機關需求而修正時,擬授權董事長全權
處理。
(3)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請於民國114年9月9日16:30前 親臨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
路二段95號1樓,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114年9月9日(最後過戶日)郵戳
日期為憑。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
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