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8/26 發言時間 17:35:35
發言人 陳致祥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特助 發言人電話 02-22981755
主旨 公告本公司收到國稅局營業稅更正裁定之裁處書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4/08/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8/26
2.公司名稱:安美得生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113年9月19日接獲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營業稅違章裁處書,經本公司
申請複查並與國稅局溝通,於114年8月26日收到更正裁定之裁處書,原裁處罰鍰新台
幣1,670,360元,更正後裁處罰鍰534,515元,溢繳新台幣1,135,845元將另行退還。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