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312 寶島科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09/25 發言時間 23:40:51
發言人 張立徽 發言人職稱 財務部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6972886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第 53款 事實發生日 114/09/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9/25
2.公司名稱:寶島光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鏡週刊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等
6.報導內容:「寶島光學科技驚爆掏空案」、「寶島在全台各地加盟店營收,
按理來說,應定期匯至母公司…」、「上櫃公司寶島光學科技公司(5312)
爆出掏空疑雲,公司旗下部分加盟店的營收被匯進私人帳戶…」、「寶島
在各地加盟店的營收,原應定期報繳給母公司,但相關帳務…」
7.發生緣由:檢調單位於9月25日至本公司處所進行搜索。
8.因應措施:澄清本公司所有「寶島眼鏡」通路店面均為直營,並未開放加盟。
品牌授權暨供應商寶聯光學與其加盟店間之授權營運及營收,均與本公司無關,
本公司既非寶聯光學之母公司,其「寶島眼鏡」加盟店亦無需匯款本公司。
本公司營運正常,該事件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
9.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