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747 亨泰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10/13 發言時間 14:19:43
發言人 葉珠吟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8801778
主旨 公告董事會通過訂定本公司與Carl Zeiss Vision International GmbH (德國卡爾蔡司)股份轉換案之股份 轉換基準日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4/10/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10/13
2.公司名稱:亨泰光學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與Carl Zeiss Vision International GmbH
(德國卡爾蔡司)股份轉換案
(以下簡稱本合併案)已於114年7月22日第一次股東臨時
會討論通過。
(2)本合併案之股份轉換基準日訂為114年12月4日。
(3)股票最後櫃檯買賣交易日:114年11月26日。
(4)股票開始停止櫃檯買賣交易日:114年11月27日。
(5)本公司股票最後過戶日為114年11月29日(因最後過
戶日適逢例假日,提前至114年11月28日),
自114年11月30日至114年12月4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
(6)股東臨時會已同意授權董事長、審計委員會、
任一董事及/或其指定之人視實際情況之需要,
依相關法令及股份轉換契約調整最終之股份轉換基準日
,並授權董事長、審計委員會、任一董事及/或其指定
之人全權代表本公司,依法令規定及市場條件全權決定
採取所有必要或相關的行動與程序。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