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29 聯合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4/11/06 發言時間 20:58:16
發言人 彭友杏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29-4567#1168
主旨 公告本公司修訂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 之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第 53款 事實發生日 114/11/0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11/06
2.公司名稱: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N/A
5.發生緣由:
一、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4年5月5日金管證發字第
1140382105號函規定辦理。
二、本公司業經114年11月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國內第五次無擔
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並依法辦理債權人公告,至公告期間
屆滿及114年7月1日法令生效後,按公司法第248條第4項規定,呈奉
證券主管機關申報核准。
三、本公司各債權人對於本次修訂「國內第五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
行及轉換辦法」,如有異議者,請自本公告日起至114年12月6日止之
期限內,檢附相關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郵寄(郵寄以郵戳為憑)
向本公司提出,以便依法處理,逾期未表示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
郵寄地址:新北市永和區成功路一段80號12樓。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