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4155 訊映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11/07 發言時間 15:39:12
發言人 侯奇政 發言人職稱 財會主管 發言人電話 03-5160258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不動產
符合條款 第 51款 事實發生日 114/11/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11/07
2.公司名稱:訊映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為活化公司資產,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處分不動產(新竹市東區二廠)
6.因應措施:後續相關事宜,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案成交時,將再依規定公告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