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泰光(6747)訂12/4為註銷買回股份轉換案異議股東股份之減資基準日

日期2025-11-11
資料由  (上櫃公司) 6747 亨泰光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4/11/11    發言時間    15:57:36
發言人    葉珠吟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880177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訂定註銷買回股份轉換案異議股東股份之 減資基準日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4/11/11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11
2.減資緣由:
(1)本公司與Carl Zeiss Vision International GmbH (德國卡爾蔡司)
之股份轉換案,已於114年7月22日第一次股東臨時會討論通過,異議股東依
法交存本公司股票計692,740股,均依照企業併購法第12條有關規定收買之。
(2)本次買回異議股東之股份,擬依股份轉換契約及企業併購法第13條規定,
逕行辦理庫藏股減資註銷。
3.減資金額:6,927,400元
4.消除股份:692,740股
5.減資比率:2.54%
6.減資後股本:265,072,6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114年12月4日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有關減資程序及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或由其指定之人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