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6472 保瑞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11/13 發言時間 19:20:05
發言人 王錦菊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01555
主旨 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行使債券贖回權, 申請轉換為普通股最後期限為114年11月24日,為確保 本債券持有人權益,特此催告
符合條款 第 51款 事實發生日 114/11/1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11/13
2.公司名稱:保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保瑞三,代碼:64723)
行使債券贖回權暨訂於114年11月21日終止櫃檯買賣等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
(1)債券持有人若未於114年11月24日前至往來券商辦理將本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本公司將依收回基準日114年11月20日之債權人名冊,依債券面額(即每張台幣壹拾
萬元)現金收回未轉換之保瑞三,以匯款或開具支票方式給付予各債權人,銀行
匯費及支票掛號郵資將由支付總金額中扣除。
(2)「債券收回通知書」寄發日後仍有投資人於市場買賣,為避免投資人因以高於面額
價格(即每張新台幣壹拾萬元)買進取得保瑞三,但未及時於轉換申請期限前申請
轉換,而有投資損失,特再次公告相關訊息,以確保本債券持有人權益。
(3)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證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