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461 益得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15/03/05 發言時間 21:17:22
發言人 皮先智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02-77218877
主旨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3/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5
2.減資緣由: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擬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3.減資金額:新台幣680,272,340元
4.消除股份:68,027,234股
5.減資比率:38.1422%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103,245,27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15/05/27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110,324,527股(含私募8,990,269股)
9.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100%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
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待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基準日。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
減資後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於減資換發股票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
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逾期未辦理者,
按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款提供為帳簿
劃撥之費用。所有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2)本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及主管機關同意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換發基準日、
停止過戶日期及處理其他減資相關事宜。本次減資換發基準日前,如因本公司
買回股份、轉讓或註銷、可轉債或員工認股權憑證轉換發行新股,致影響流通在
外股份數量,減資比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