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167 松瑞藥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5/03/05 發言時間 16:46:48
發言人 林國瑋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6-5051200#100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5/03/0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5/03/05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新臺幣211,102,000元、發行股數21,110,200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約配發68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本次盈餘轉增資配發不滿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可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依股票面額折付現金(抵繳集保劃撥戶轉劃撥費用或無實體登錄費用),
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元以下捨去。
其畸零股部份授權由董事長洽特定人以面額認購之。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為因應公司營運需要。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議案於股東常會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准後,由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另訂除權配股
增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如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或經主管機關要求等其他因素
致需修正時,擬提請股東常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