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瓊慧:臺灣新藥審查 政府多用心 廠商多信心

撰文記者 林以璿
日期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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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瓊慧/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諮議小組召集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副院長

從2011年開始,擔任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藥品諮議小組副召集人,2013年開始擔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TFDA)諮議小組召集人至今。 臺灣的政府無論是衛福部還是經濟部、科技部對於廠商提供了不少輔導措施,但是由於缺乏溝通,造成廠商無法善用資源,甚至更糟的,被不正確資訊誤導,低估了臺灣的新藥開發實力。


賴瓊慧/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諮議小組召集人、林口長庚紀念醫院副院長 採訪整理/林以璿

審查不通過 為什麼?

當前臺灣新藥成功的案例中,如:太景的抗生素新藥太捷信(奈諾沙星Nemonoxacin)注射劑型是為人熟知的案例。當初在做人體試驗三期時,為了同時申請中國許可,太景有許多臨床樣本,是在中國完成,但因為樣本品質不夠好而未被採納,幸運的是,以臺灣的樣本數做分析仍然達標,因此得以過關。

順天醫藥生技的長效止痛藥「納疼解®」(Naldebain®,原名LT1001),也因為在GCP (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上在其中的一個試驗機構出現重大缺失,被諮議小組判定不能採用,不過,刪除完無效數據後,樣本數仍然足夠,也因此仍然通過。

但是,許多廠商並沒有以上兩個案例幸運。因次,建議新藥的研發,要慎選試驗機構和試驗主持人,Protocol設計應該要及早請多位臨床醫師參與。臨床醫師能夠帶來許多對疾病的了解以及相關臨床經驗,整合臨床醫師觀點,可以更客觀可行。

新藥審查不通過,有許多原因。例如已經有相同類型的藥物上市,新藥又沒有比較低的風險,就不容易被核准。

但最多的問題,還是出在數據以及流程的不合格。舉例來說,收納不合格的受試者、新藥臨床試驗嚴重不良事件(SAE)未按時通報、受試者同意書 (ICF)未簽新版、打錯藥、試驗藥品由未授權人員收取及發放等。在嚴謹的藥品審查中,只要發生重大缺失就可能會被駁回。

但只要過程符合審查規範,無論是藥品諮議小組還是TFDA,都不會因為在國際上還沒有取得認證,而否定藥品的價值。

例如2013年,TFDA核准了新一代不可逆性標靶藥物――Afatinib,用於具有EGFR突變之局部晚期或轉移性之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之第一線治療。臺灣除了是該藥的全球臨床試驗第一至三期主要執行者,這亦是臺灣首次早於歐美,成為全世界第一個核准新藥上市的國家之案例。

因此,只要產品夠好,廠商並不需要擔心受到埋沒。政府也可以適時將相關文件批准,解除廠商的疑慮。

多溝通 別用錯誤印象下結論

臺灣廠商常有一些錯誤的印象,例如「臺灣的一期臨床許可機率太小,不如先去美國取得FDA許可,再回來申請比較容易通過。」

事實上,TFDA的臨床許可標準並沒有特別高於國際標準,而且,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CDE)其實已經建置法規諮詢輔導機制,增補產業界所需法規科學缺口,並協助業者與政府相關部會協調溝通,增強產業化研發能量及促進產業發展。

藥品諮詢輔導服務的範圍,涵蓋了藥品審查案件諮詢、一般法規諮詢與指標案件諮詢輔導。

廠商可以依據產品研發期程、案件特性和法規需求,透過中心的多元服務管道,提出諮詢,包括法規專線諮詢、網路線上諮詢、及指標案件專案輔導等。查驗中心會依據案件類型,組成諮詢輔導團隊,並針對諮詢議題進行專案研究,提供專業具體建議方案及法規途徑,以解決研發上的法規瓶頸與障礙。

另外,近年來包括臺大、成大等多家醫學中心成立了臨床試驗中心。長庚醫院臨床試驗中心成立於2009年,也於2015年通過臨床一期試驗病房(phase I Unit),這之後院內的臨床一期研究數目,就開始以翻倍的速度成長。

因此,廠商與政府若是充分溝通做Pre-IND諮詢或樞紐試驗(Pivotal trial) 諮詢,其實並不需要特別要求TFDA對於國內廠商進行法規鬆綁。畢竟,TFDA的審查仍然要按照符合標準的方式進行,否則,獨厚自家廠商,若是未來產品出現問題,對於廠商沒有好處,政府審查機構的權威性,也會被國際質疑。

多栽培 審查任務尚須人材

  1. 在美國,藥品諮議小組還可以按照科別,如心臟科、婦產科等等分成不同的組別。臺灣雖然不比大國,但是各專業領域的內容仍相差甚遠,所有案件也絕非一個23人組成的小組可以審理完。

  2. 因此,現在除了將細胞治療領域獨立出來,也建立了獨立專家資料庫,盼能更有效審理案件。

  3. 不過,CDE的性質是財團法人,因此不能夠收取規費,需要承接政府的計劃,才有收入。因為財務方面的不穩定,會導致沒有充足人力,行政效率更難以提升。因此,朝行政法人改制希望立法院可以支持,也建議要有效政策栽培且留任專業的審查人員。

  4. 以藥品諮議小組為例,需要具備法規知識、醫學、藥學等跨領域人才組成。但是,現在並沒有諮詢專家的培養方案,因此只能從臨床醫師著手。有意向成為諮詢專家的臨床醫師,會被邀請列入獨立諮詢專家資料庫,從會議中了解法規運行方式,或是進一步擔任諮議小組成員。

  5. 但與此同時,醫師必須犧牲門診時間來開會,額外花費精力自學法規知識,培養跨領域能力,並且在每次審查前,都需要閱讀大量文獻資料。許多臨床醫師,因為各種原因選擇退出,也造成了培訓人才資源的浪費。

  6.  政府若是希望延攬跨領域審查人員,就必須要提供足夠的誘因,降低臨床醫師退出的可能性;或者,可以提供一條專業培訓管道,以更有組織地培養所需人才。

>>本文刊登自《環球生技月刊》Vol. 52